说明:这是长沙市委组织部2010/3/16刊发有其先锋潮网站上的一个通知,关于干部参加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费用报销问题,市委组织部没有正式文件,只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5年联合下发的湘人发[2005]65号文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费用由学员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单位资助的学费,最低不少于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学费资助须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规定办理。
长沙市委党校招收2010年在职研究生学员的通知
2010/3/16 10:25:23 来源:先锋潮网站编辑
为积极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提高我市党政干部素质,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学习能力,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中央党校、湖南省委党校今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为做好2010年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条件
我市2010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和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个人报名、组织选送”的方式,各单位党委(党组)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查,择优选送。选送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端正,工作表现一贯好;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双学历);
3、报考职务:报考中央党校的在职研究生须副处级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报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须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以上干部可免试入学。
二、选送对象名额分配
为确保办学质量,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选送参加学习对象,选送名额分配如下:各县区限推5—8名;其他单位限推1—2名。
三、专业设置、学费、学习方式及学历待遇
2010年,市委党校计划开设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制三年,省委党校开设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可报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也可报考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每年学费5500元,教材资料费500元。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每学期集中面授约15天)。
符合毕业条件者,取得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发给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和湘发[2000]23号文件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组[2003]33号文件规定,中发[2008]13号文件和湘发[2009]7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入学要求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报名3月20日结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报名4月15日截止。各单位要迅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3月20日、4月10前将选送名单报市委党校学历教育处,同时,被选送者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的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市委党校学历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731—82771809、82771811,报名者须参加5月15日省委党校举行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门,市委党校在5月初举办考试辅导班,考试合格者录取入学。
五、学费补助及保障措施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5年联合下发的湘人发[2005]65号文件精神,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费用由学员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单位资助的学费,最低不少于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学费资助须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规定办理。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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