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区县市党校):
根据《长沙市情研究会关于单位会员(区县市党校)资助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长市研字〔2014〕2号)和《关于改进2018年度长沙市情研究会立项资助课题(区县(市)党校部分)管理工作的四点意见》(长市研字〔2018〕5号),经长沙市情研究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23日起启动本会2020年区县(市)党校专项资助项目立项与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总体要求
严守政治纪律、坚守政治底线,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得出现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错误思想与观点;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宁缺勿滥、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按工作需要确定的原则。资助项目选题突出应用价值,体现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对策性。
(二)项目类别
咨询类、科研类。
(三)选题及内容要求
应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紧扣时代需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具有较大的探索创新价值。应紧贴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重点围绕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或本区县(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题,要求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助2.8万元。
(五)进度安排
1、2020年12月25日:发布立项申报通知;
2、2021年1月25前:各区县(市)党校初评后将《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8份及电子版提交给秘书处陈峰军,每个区县(市)党校至多提交一份《立项申报书》;
3、2021年2月:报请理事会审批;
4、2021年3月:正式发文立项。
(六)项目合同
项目立项后,双方签章的《专项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即为合同。
二、结项申报
(一)结项范围
2020年12月25日前各区县(市)党校获准立项且按照立项合同符合结项标准的所有长沙市情研究会专项资助项目。
(二)进度安排
1、2020年12月25日:发布结项工作通知;
2、2021年1月25日:各区县(市)党校初评后将《结项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结项申报书》电子版提交给秘书处陈峰军;
3、2021年2月:报请理事会审批;
4、2021年3月:正式发文结项。
特此通知!
附件1:《专项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2020版) 
附件2:《专项资助项目结项申报书》(2020版) 
长沙市情研究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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